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

时间:2008-02-20浏览:9877作者:来源:香港正版挂牌资料责任编辑:设置

一、总则
为了使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组成一个较完整的宿舍管理网络,积极提高全体学生自我教育的意识自我管理的能力,并鼓励学生大胆实践,积极工作,使宿舍管理达到“文明、守纪、安全、卫生”的要求,把学生宿舍建设成精神文明的阵地和学生健康成长的优良场所,特制定此条例。
二、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区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住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入宿手续,住宿生必须严格履行下列规则: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除周五周六晚上外其他时间必须在校,如有
特殊情况不住宿者应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同意后到宿管员值班处进行登记。
1.             进入宿舍楼应保持安静,不追逐,不喧哗,不哄闹,不准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2.             宿舍内不讲不文明言语、不看黄色书刊和黄色影视录象。
3.             严禁拉帮结派、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不准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寝室内严禁打麻将、酗酒、吸烟。
4.             宿舍内外应保持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不乱扔纸屑、果壳,不在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以及脚印、球印,不随地吐痰,不向门窗外乱抛杂物和污水,室内不堆放垃圾,不存放脏衣、脏袜等不洁物。
5.             不在宿舍内用膳(学生生病除外),不准将废纸、杂物丢入盥洗池、大小便池内,确保管道畅通,用完卫生间的设施后必须冲洗干净,做到无异味。
6.             应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后严禁大声讲话、谈笑吵闹、互串寝室,上课和课间不进宿舍,如有要事应征得宿管人员同意,方可入内。
7.             室内物品应摆放有序(见寝室卫生细则)。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不得带入室内。严禁停放在过道、走廊、门厅、楼梯间等影响公共安全通道的。
8.             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生在离开寝室时随手关门,宿舍钥匙妥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应到宿舍管理办公室登记,不得自配。各自钱物要妥善保管。
9.             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如: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水壶、电子锅、电炒锅、电热毯、电吹风等一切电加热器具(这些物品只要带入寝室,不管使没使用都属违章电器,一经发现除立即没收外还要上报学生处予以处分)。严禁破坏宿舍区内电力设施。不准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10.        男女生不得互串寝室,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会客可在学校门卫。
11.        要节约用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
12.        要爱护公共财物,严禁破坏宿舍区内的公共设施,如:安全隔离拦、门窗、玻璃、天花板等公物,如有损坏应酌情赔偿。
13.        无火灾险情时,学生严禁动用宿舍区内储藏在消防柜里的消防器材。
以上规则应自觉遵守,室长应对本寝室负责,加强监督,努力创建文明寝室。
(二)奖惩措施
1.宿管办每学期末评选“特优寝室”条件为一学期内卫生安全检查都是20分又无违章电器记录的寝室即可获得“特优寝室”的称号,获得此称号的寝室将获得“特优寝室”牌,以后不再例行安全卫生检查,但进行抽查,在抽查中要是发现三次不达优者,即取消“特优寝室”。
“安全卫生信得过寝室”,条件为一学期内卫生检查成绩均在18分以上又无违章电器记录的寝室即可获得“安全卫生信得过寝室”的称号。
2.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均须在“安全卫生信得过寝室”的基础上产生。
3.对于不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或安全卫生成绩一个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书,对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一周内仍不改正的宿舍,第二次张榜公布,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团员名单一并公布,同时上报给学生处。
(三)学生寝室卫生安全规定(细则)
1.寝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不常穿的鞋子放在写字台下的横杠上并摆放整齐。
(2)墙面无痕迹、脚印、球印、无乱涂乱画。
(3)桌凳保持整洁,桌面上不乱堆物品,凳子坐毕后放入桌肚里。
(4)窗户明亮干净,门上不涂写、不乱张贴。
(5)床铺保持整洁,无杂乱物品,被子折叠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方向统一向窗口。
(6)卫生间便池每次用完后必须冲洗干净,不得有异味。
2.物品放置
(1)桌子不能移动或别用,凳子坐毕后放入桌肚里。
(2)铺位不得任意调换。
(3)盥洗室内物品放置要整齐划一。脸盆、毛巾、漱口杯、热水瓶、肥皂盒、拖把、簸箕等物品除保洁外,均应放入规定位置。牙刷、牙膏的方向一致,一律向右倾斜。
3.就寝纪律与安全
(1)学生不可随意外宿,若有要事须回家住宿,必须凭班主任同意的请假条到宿管人员处登记后,方可外宿,第二天,学生必须将家长回执交宿管人员。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打电话向宿管人员或班主任请假,事后补假。
(2)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作息纪律。晚上需在熄灯前归宿。不在住宿区内使用播放设备,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众聊天、互串宿舍、弹奏乐器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应保持宿舍区的安静。熄灯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
(3)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水壶、电子锅、电炒锅、电热毯、电吹风等各种电加热器。不得私拉接线板。
(4)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炉、蜡烛等各种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里燃烧废纸等杂物。
(说明:以上3、4两条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一经发现,除立即没收外,还要上报学生处予以处分。)
(5)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随手关门锁门,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带非本宿舍人员入室;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学生在节假日离校前应锁好本寝室门窗,以防被盗。
(6)注意防火,不得在宿舍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明火。
(7)宿舍内不准吸烟、酗酒、打麻将。禁止赌博或变相赌博。
(8)严禁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9)宿舍区内不允许用望远镜等器具窥探异性寝室。
4.寝室外纪律
(1)盥洗间要保持干净、整洁。
(2)寝室内外墙面痕迹,保持干燥,不涂写。
(3)水箱、便槽不堵塞,卫生间设施使用后有应及时冲洗干净。
(4)水槽保持清洁畅通,不倒入茶叶、果皮、剩饭剩菜等。
(5)公用热水器随开随关,方便每个同学打开水。
(6)拖把洗干净,垃圾袋装化,并及时到掉。
(7)自行车不得乱停乱放,须停放在指定地方。
(8)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
三、学生宿舍区各管理岗位职责
(一)宿管办职责
1.在总务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管理,指导学生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2.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选拔楼层长的工作。
3.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动态,督促学生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对违纪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
4.督促学生做好寝室内务卫生、纪律,做好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好寝室评级工作。
5.研究工作方法,关心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6.协助做好宿舍设施的维修工作,加强对宿管老师、保安人员、清洁工的检查、督促和考核,搞好宿舍区域的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负责本楼的宿舍管理工作,对本楼宿管员、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全体住宿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生活习惯养成教育。
2.本着“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住宿生服务,做到思想上严格要求,行为上严格管理,生活上多方关心。
3.善于发现问题,经常与住宿生接触谈心,认真听取住宿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
4.向住宿生宣传、介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生认真执行。
5.每周一、三、五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情况例行检查,做好记录、公布、汇总等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向宿管办汇报。
6.全面关心住宿生的身体健康和身心发展,经常会同有关方面商讨如何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全体住宿生服务。
7.用好、管好宿舍区的财物,发现财物损坏及急需维修的要及时报修。
8.每周至少有两晚在学生宿舍巡视或找学生谈心。
(三)宿管员职责
1.认真做好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2.爱护、关心学生,尽力解决学生生活上的困难,做好实物认领登记工作。
3.熟悉门卫准则,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必须请其他工作人员临时看门(时间不超过2 0分钟),不经宿管办同意不得私自换班。
4.密切注意进出人员情况,对携带贵重物品出楼的人员必须登记,发现疑问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搬运各类家具进楼。
5.严格掌握作息制度,按时开关电闸、大门,对晚归学生要查看证件并登记,写清晚归时间与原因。
6.每天仔细填写值班记录,对修理人员进楼应写清时间和地点,做好交接班清洁卫生、钥匙等工作。
7.严格管理备用钥匙,原则上备用钥匙不外借,必须外借时只能借本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外借。
8.严格执行站班制度,即在学生进出楼高峰期须在宿舍楼门外站立迎送,并劝学生不将饭菜‘自行车、违章电器等带入楼。
9.严格执行夜间查楼制度,适时巡楼各个楼层,检查门窗、水电、消防设施等情况,查询有无外来人员滞留等,并做好值班记录。
(四)保洁员职责
1.遵守上班时间,上班时间不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每天打扫厕所,做到大小便池无积垢,保证管道的畅通,地面整洁、无异味、无蛛网积灰。
3.拖扫走廊、楼梯,清除垃圾、灰尘、痰迹,保持楼梯扶手、栏杆的清洁卫生,墙面球印、鞋印、蛛网、积灰要及时清除。
4.以市卫生先进单位的要求,每月对公用部位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洁门窗、玻璃、墙壁上的积灰蛛网等。
5.每楼每层放置垃圾筐,及时处理垃圾,不得乱倒、堆积垃圾。
6.维护公共设施,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7.注意天气变化,对于风雨天气要及时搭好窗钩或关好门窗。
8.发现学生掉在地上或忘在盥洗室的衣物,应捡起挂好或交给管理室。
9.发现任何本职工作外的问题及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宿管老师或宿管办。
(五)寝室长工作职责
1.主动督促本室成员作好值日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2.室长有权向班主任或有关部门反映室与室之间和同学之间的合理要求。
3.室长定期组织本室全体成员学习对照宿纪宿规,并督促执行。
4.室长应模范带头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宿舍纪律制度。
四、学生寝室检查要求
(一)规范化方面
1.宿舍内的布局合理,特别是床铺的布局。
2.物品摆放整齐、规范。
个人所有物品(包括各种箱子、挎包、杯子、热水瓶)的摆放有序、清洁,服装不随便丢放,被子叠放整齐,床铺整洁,方向统一。
3.不得摆放不合要求的物品,如洗衣机、自行车等。
(二)卫生方面
1.地面打扫:要求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头。
2.墙壁:无张贴,无蜘蛛网,无任何印记,清洁卫生。
3.床铺:床上不乱堆杂物以及各种书籍(包括学习用书)和食品点心,每人存放的鞋子应摆放整齐,并归类摆放。
4.环境:由宿舍安排轮值学生负责,及时开窗通风,保证室内(包括卫生间)无异味,空气清新。
(三)安全方面
1.寝室门锁应完好,室内公有物品无故意损坏现象。
2.不擅自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使用酒精炉、燃气炉、蜡烛等易燃物。
3.宿舍区内不准吸烟、酗酒,不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4.不是本室人员不得随意掌握宿舍钥匙,脱人时应将门关好。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
5.寝室里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协助,坚决杜绝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的不良行为。
五、宿舍区其他制度与规定
(一)卫生工作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工作是宿管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为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特制订下列制度:
1.寝室内以床号轮值,值日生每天早上打扫,拖干净室内地坪,揩干净门、窗、台与卫生间里的设施。每个学生要整理好自己的床铺、衣、鞋、杯、热水瓶等物品,做到放置有序。
2.宿管人员每天检查卫生,对不合格扣分的宿舍,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学生改进,对一个月期间检查不合格的宿舍经劝告不改进的,宿管人员将送达宿舍整改通知书,对接到整改通知书以后一周内仍不改进的宿舍,将上报学生处予以处分。
3.任何学生不得撕毁与改动寝室门后面的考评表、值日生表、寝室管理细则以及宿舍管理中应张贴的各种表格。如发现友人故意撕毁或改动这些表格,处理办法按第五项第5款规定执行。撕毁或改动宿舍管理制度和表格的,本周一律按“0”分处理。
(二)学生就寝纪律检查制度
为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使学生第二天有充沛的精力,投入紧
张的学习,特制订住宿生就寝纪律检查制度。
1.每晚熄灯后,由宿管人员带领楼层长,对男女学生寝室检查就寝纪律,对初次有讲话声音的寝室进行劝告。对不听劝告并连续三个晚上干扰其它寝室休息的寝室,宿管办将在公示栏公布其寝室号与宿舍全体学生名单。
2.学生寝室从早晨6:30——22:30宿管人员和本校老师随时可以进行检查,但要注意规范:在进入前都要敲门然后方可开门进入。22:30熄灯以后进行检查时需两人以上,要有宿管人员陪同,进入女生宿舍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宿管人员开门先进入,其他人员在得到女性宿管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遇到下列情况时宿管人员可直接进入必需敲门:如查违章用电、打麻将等寝室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的。
3.宿管人员在熄灯后要经常往返检查学生寝室就寝纪律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上报学生处。
(三)家长来访制度
为了强化学生宿舍管理,加强宿舍保卫工作,针对家长来访特制定下列制度。
1.  家长来不准擅自进入宿舍,必须到宿管处登记。
2.  上课期间,家长不准进学生宿舍与教室,但可在宿管处休息。
3.  家长带的东西,可存放在宿管处,然后由宿管人员通知学生来领取。
4.  家长需要调换被单等物,须宿管人员领家长到寝室去开门,并及时出来,锁好宿舍门。
(四)学生宿舍公物维修制度
1.本学院配备的寝室生活设施凡是损坏的都要及时保修,报修程序:先到宿管员值班室报修,然后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学生故意损坏的公物要进行赔偿,赔偿价格由总务处维修部门定价。
3.以下几种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A、学生字带的物品。B、抽水马桶下水道的堵塞,维修人员可作一般性的疏通,需请专业人员疏通时,所需费用由该寝室学生承担。
4.严禁学生擅自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区内维修寝室生活设施。
(五)关于违反宿舍管理的处理办法
对违反宿舍规定的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拒不服从宿管人员管理或漫骂、侮辱宿管人员的学生,宿管办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以下处理方法:批评教育、口头警告、向学生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勒令其退宿。
(六)条例的解释权与仲裁部门
1.此条例解释权在震旦职业学院总务处。
2.对按此条例处理决定不服,可向学生处申请仲裁。
(七)此条例生效时间
此条例从200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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